
▲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宣传片

教育部公布2022—2025学年
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


▲“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”入列教育部2022-2025学年全国中小学生竞赛白名单

关于举办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
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

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
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上海赛区报名通知
主办单位
中国儿童中心
承办单位
《中国校外教育》杂志社有限公司
上海赛区指导单位
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
上海市儿童基金会
长按或扫下方二维码报名

电子投稿,无需寄送作品原件
*仅限上海地区,严禁跨省参赛

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
上海赛区优秀作品部分展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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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
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
一、比赛主题:我的梦想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儿童中心
承办单位:《中国校外教育》杂志社有限公司
三、参赛组别
参赛对象:全国中小学生
组别:小学低年级组(1-3年级)、小学高年级组(4-6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(含职高)。
小学为5年制的地区,初中预备班可自行选择小学高年级组或初中组。集体创作作品以最大参赛学生年龄认定为对应组别。
四、作品类别
包括绘画(含漫画、绘本)、书法(含篆刻、硬笔)、摄影、设计艺术(含数字美术、服装设计)、造型艺术(含雕塑、陶艺)。
五、时间安排
1. 第一阶段:比赛启动、宣传(2023年11-12月);
2. 第二阶段:比赛作品征集(2024年1-5月);
3. 第三阶段:作品评审、获奖证书发放(2024年6月);
4. 第四阶段:总结颁奖、优秀作品结集出版、“艺朵·美空间”展演、美育理论与实践研修等活动(2024年7-12月)。
六、具体要求
(一)创作要求
1.以“我的梦想”为主题进行创作。表达参赛学生的童年梦想,对建设美丽家乡、创造幸福生活、共筑人类美好未来的憧憬。表达参赛学生的未来理想,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,把实现个人梦融入国家梦、民族梦之中。倡导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,挖掘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、地域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,充分展现作者对于美的感受力、想象力、创造力。
2.须与参赛作品同步提交不少于100字的创作思路。
(二)规格要求
1.绘画作品原件不超过40×60厘米,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;漫画、绘本作品不超过A3纸张尺寸。
2.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。
3.摄影作品须附技术介绍片。
4.设计艺术(含数字美术、服装设计)须提交源文件或作品正、侧、上三个方位拍摄的照片。
5.造型艺术(含雕塑、陶艺)参赛作品须烧制完成。提交正、侧、上三个方位拍摄的照片。雕塑作品大边尺寸不超过200cm,陶艺作品大边尺寸不超过100cm。
(三)版权说明
1.参赛作品须为本赛季内创作完成的原创(不含临摹)作品。
2.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第三方权利,参赛作品若产生法律纠纷,由参赛学生及其监护人全部承担。
3.参赛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得要求主办单位退还参赛作品原件,参赛作品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;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(包括但不限于展出、宣传、出版、制作衍生品等),无需支付稿酬;参赛学生享有参赛作品署名权。
(四)评选方式
1.评审原则
秉承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审原则。未正确理解主题、作品包含违法内容、政治属性标识错误的参赛作品判定为无效参赛作品,不予评审。
2.评审形式
(1)初评:赛区组委会组建初评专家组,根据评审规则,评审本赛区参赛作品。评审结果报比赛组委会。
(2)复评:比赛组委会专家评审委员,根据评审规则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,点评部分优秀作品。
(五)奖励办法
1.学生奖项设置类别:绘画、书法、摄影、设计艺术、造型艺术。奖项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三个奖项。
2.组织单位及指导教师奖项设置类别:优秀组织单位奖、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3.证书申领有纸质证书需求的获奖者,可向赛区组委会申领。纸质证书与电子版证书编号一致,同等作用于证明参赛结果。
备注:所有一等奖作品原件须按要求邮寄至全国比赛组委会(北京),凡不按要求送交者,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教师获奖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,不重复发放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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